格格党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六十六章 ssg(第1页)

程斌这次选择的宿营地点是一个山谷,他把越野车停在山谷中间,但是却没打算在车里过夜,而是带着丽贝卡在山崖下找了个凹进去的地方,先用石块垒了一道胸墙,又在石块外面培上土,做成一个半封闭的掩体来当成他们的临时宿营地,反正他决定宿营的时候天色还早,有足够的时间够他折腾。

在程斌的计划里,他本来应该一个人穿越荒原,在入夜时分赶到大峡谷,第二天接上古浸妻女后返回,在荒原上过夜或者干脆开夜车,第三天到达枫叶镇后立刻离开。

这就是程斌向土豆大叔说自己需要三天时间的原因。

但是现在丽贝卡跟在他的身边,显然程斌不需要赶时间——土豆大叔又不会等他回去。

丽贝卡看程斌忙碌的样子,本来还打算帮忙,但是很快就发现这种体力活真不是她擅长的,反倒是完美诠释了“碍手碍脚”这个词的意思。

程斌直到叠完了胸垒,才注意到丽贝卡闷闷不乐的样子,忍不住问道:“又怎么了?”

丽贝卡看了他一眼,无精打采地说道:“你受伤了,我却帮不上忙。”

本来还觉得大小姐性格莫测的程斌这才明白过来,顿时失笑,摇头说道:“每个人都有擅长的领域,你看今天袭击我们的那两个人,擅长射击的那个用枪,不那么擅长的就负责观察,如果没有那个观察手,拿枪那个恐怕到死都不知道我已经下车了。”

丽贝卡想了想,很认真地向程斌说道:“可是他们都死了啊。”她说道:“总不会他们更擅长死亡。”

程斌顿时语塞,想了想之后说道:“吃饭吧。”

晚饭并不像丽贝卡想的那样只能就着冷水嚼干粮,程斌挖了个无烟灶,不但能热饭,还有热水喝。让丽贝卡觉得荒野猎人的技能树真是奇妙。

吃过晚饭,程斌带着16a4在附近转了一圈,临走的时候要了丽贝卡的几根头发。

和伊莎贝尔的金发不同,丽贝卡的发色淡黄,长度也要短一点,介于过耳和垂肩之间。

要说起来,丽贝卡的相貌当中东欧风格比较明显,又有一些东方女性的特点,程斌觉得她应该是混血儿,只是不知道程度如何。

回来的时候,他看到丽贝卡正抱着那支ssg翻来覆去地看,不用说,她已经把枪擦干净了。

“你为什么不用这支枪?”丽贝卡很好奇地说道:“你不是说这是一支好枪吗?”

“我说这是一支很贵的枪。”程斌说道:“这两个还是有区别的。”

他把16步枪竖放到胸垒后面,看着丽贝卡手里的枪说道:“它不适合我。”

丽贝卡虽然不明白为什么,但是觉得既然程斌这么说了,那就肯定是对的。于是很遗憾地摇了摇头,正打算把枪放回去,听到程斌说道:“你很喜欢这支枪?”

丽贝卡想了想,点头说道:“是啊,我觉得它挺漂亮的。”

丽贝卡的话不能说错,ssg做为一款专业的狙击步枪,外型相当漂亮。和它比起来,程斌的16a4就显得五大三粗,荒原上常见的那些武器则显得非常简陋。

程斌笑了一下,他伸手从丽贝卡手里接过ssg,发现枪上破碎的光学瞄准镜还在,显然丽贝卡没找到拆卸它的办法。

ssg没有使用史前时代流行的皮卡汀尼导轨,瞄镜是用卡具卡在枪上的,程斌取出多功能刀,拧开螺丝,把已经变成废物的高倍瞄镜基座扔到地上,然后翻转枪身,拉开下方的弹仓看了一眼。

不出所料,这支ssg的四发弹仓里只剩下了两发子弹,这也是那个狙击手两枪不中之后再开枪变得迟疑的原因,再开两枪结束不了战斗的话,他就得重新装弹了,ssg的弹仓容弹方式让重新装填的过程显得相当漫长。这也是程斌说它不适合自己的一个原因。

只能连开四枪的枪,在他的手里实在是有点蛋痛,除非有可靠的队友在身边,否则的话就算射程再远,程斌也没兴趣。

不过这支枪对于丽贝卡来说倒是很合适,因为它的枪身足够轻,使用的七点六二毫米子弹杀伤力也够大,射击时的后座力还小,就算是力气不大的女孩子也可以承受。

最重要的是,ssg有效射程有一千米,给它配一个好一点的光学瞄具,丽贝卡可以躲在足够远的地方射击,荒原上能够在这个距离上反击的人绝对寥寥无几,如果在加上待在一边的程斌,她几乎可以算是立无不败之战,正适合菜鸟新手积累战场经验。

于是他向丽贝卡说道:“你要用它吗?”他说道:“我觉得它挺适合你。”

丽贝卡愣了一下,疑惑地说道:“我可以吗?”她说道:“你说过这种枪不是谁都可以用的。”

“它的确不是谁都可以用。”程斌一本正经地说道:“然而我就是‘是不是谁都’。”

这是个很冷的笑话,就算丽贝卡很努力地想捧场,也要花上一点时间才明白过来。

越是明白了程斌话中的含义,她就越觉得好笑,一个人傻笑了好一会才停下来,有些不好意思地向程斌说道:“我可以吗?”

程斌没有笑话她的笑点低,点了点头,趁着天色还没有全黑,拿着ssg给丽贝卡讲解这支枪的用法。

ssg没有机械瞄具,所以必须配合光学瞄具使用,程斌身边没有多余的瞄镜,也不想拆16步枪上的那一支,毕竟这玩意拆下来之后再装回去需要校枪,在现在的环境里并不适合。

所以程斌只是说了一些射击要领,丽贝卡的记忆力和领悟能力都很强,基本上一教就会,有时还能举一反三,让程斌教得很开心,开始觉得收个只能看不能吃的美少女徒弟也不错。

他宁可多挨累也修掩体,而不是选择在越野车里过夜,是因为他觉得这附近很可能有一些接受过正规军事训练的人在活动,这些人的战术能力也许不怎么样,但是很可能拥有重火力,毕竟已经有了ssg,那么82a1还会远吗?越野车那层薄薄的钢板可挡不住反器材武器。

更何况在发现两个枪手很可能有组织之后,程斌就不由自主地想到了袭击橡树镇佣兵的人,他们可是连反坦克导弹都有的,格洛瓦的核动力卡车挡不住,自己的越野车更挡不住,挨一发就可以安魂了。

所以程斌才要修掩体,就是为了防止被人偷家。

他故意把越野车留在掩体外,也是为了吸引敌人的注意,好给自己创造提前发现敌袭的机会。刚才出去巡视的时候,他更是在几个适合观察越野车的地方放了诡雷,用的是在格洛瓦家从佣兵身上捡来的手雷和丽贝卡的头发。

如果有人半夜摸过来,很容易就能发现越野车,然后当他们把注意力集中在越野车上,准备抵近观察的时候,也就离死不远了。,

热门小说推荐
我从美漫归来

我从美漫归来

穿越漫威十年,意外带着漫威的黑科技归来。超级士兵血清AI智能钢铁侠的马克系列战衣纳米技术艾德曼合金皮姆粒子顾异掌握的任何一项黑科技单独拿出来,都足以改变原来的世界!顾异先生,有人把您称作是科技之父,超级英雄之父,您怎么看?我只是为人类文明的进步,做了一点微小的工作。...

冒牌金手指

冒牌金手指

简洁版这是一个天魔伪装成系统,穿梭无尽时空,给宿主们送冒牌金手指的故事。复杂版墨钥觉得自己大概是重生成了传说中的域外天魔。因为他发现,自己能在心魔的召唤下,降临各种未知的世界,寄宿在心魔宿主的心魔里。然而遗憾的是,心魔宿主一死,他就会被世界意志遣返,回到那个永恒黑暗虚无寂静的天魔界。为了让自己晚些回归小黑屋,也为了获取更多资粮。墨钥以天魔之身,做起了冒牌金手指的勾当。...

穿成三个反派崽崽的锦鲤娘

穿成三个反派崽崽的锦鲤娘

特种兵姜知夏一朝醒来穿成小说配角,变成三个反派崽崽恶毒后娘!家徒四壁丈夫活死人,生活凄惨,村人同情!不过她可不怕,拥有系统的她,化身锦鲤大展身手!叮!水里鱼儿围她游,山里野物随她走!养崽崽,开铺子,...

游戏从稻草人开始

游戏从稻草人开始

玩家1这个稻草人怎么感觉不对劲?我靠,把我秒了玩家2有没有搞错,这野怪的名字四十多米长?!简直不是人?!玩家3卧槽,那家伙又带一群boss来攻城了,还让不让人活了?!墨凡小朋友,你是否有很多问号?墨凡进入游戏后,发现自己变成了新手村旁的稻草人,成为了玩家刷等级的野怪。变成野怪的墨凡开始从0级不断升级进化,提升星级融合血脉,属性一路飙升!PS本书又名从稻草人开始进化升级变成稻草人的我又拽又骚玩个游戏玩出了优越感实在是不敢相信这个稻草人这么屌同是野怪,为何你如此优秀?...

将四个巨佬写进耽美文后

将四个巨佬写进耽美文后

穿成一本星际文里罕见的精灵后裔,狗血畅销书作者顾珏重操旧业,面对着文明水平较高,星网上清纯平等如白开水的爱情故事,他开始撒狗血了。豪门老公爵爱上我带着参谋长的球跑了成为星际皇帝的秘密情人以后以各式豪强为主角的一系列狗血小说,充满不平等的强娶豪夺,讲道理的文明星际人看着主角一言不合就被这样那样,雷苏又带感,纷纷沉迷于此。惟一的意见是,为什么大人物都是攻?这不公平!良心作者顾珏回馈读者,开一本元帅是粘人小娇夫风流公爵怀疑人生我很老吗?我才216岁!独身主义参谋长淡定解释我是处男工作狂皇帝暴走别再问我到底还收不收情人了!我的恋人就是帝国!在顾珏的精灵血统天赋吟游诗人发动下,每本书都正好戳中了反派们心底最柔软的萌点,表面暴怒又嫌弃,暗地里收藏订阅评论催更真香三连。只有远征结束的归国元帅,决定亲自向他证明自己真的很攻。秘密爱好是看爱情小说的攻x我搞到真的了没心没肺受...

朱元璋的人生模拟器

朱元璋的人生模拟器

若人生不止一次,吾必当君临万界。  洪武十年,朱元璋通过人生模拟器,来到明朝末年崇祯十五年的时空。  当他翻开史书,看到朱棣篡位的时候,他忍不住皱起了眉头。  看到大明战神一战葬送百万大军,他的脸色变得有些阴沉。  而当他看到崇祯年间农民起义遍地,大明江山危在旦夕之后彻底坐不住了。  一群不肖子孙,都给咱滚一边去。  什么后金,什么闯王,咱朱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朱元璋的人生模拟器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