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格党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十一章 金鳞出池(第1页)

()金鳞出池(本章免费)

这样一来,就有得张崇弛忙了!成天有人排着长队候诊,从早到晚,除了吃饭喝水之外,连休息的时间都少得可怜,如果不是他最基本的骑士技已有所成就,更有元素轮回支持,恐怕早累趴下了。但这期间,张崇弛没喊一声累,更没有因为成名而有一丝的傲气,见到另两位银针医师,不时送荼递水,执弟子礼。这样的勤劳,这样的胸怀,这样的医术,让另两位银针医师在沈万三面前也是交口称赞,并建议由乐善堂出面推荐张崇弛参加明年在京城举行的金针医师鉴定。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就是二十多天,按乐善堂的安排,刚好轮到张崇弛休假。想到自己第一次离家已过了二十多天,他不由地想飞回张家村,磕拜父母。不过,回家前有些手续一定要办,起码也要给爸妈和隔壁邻居带点东西吧!拿着支取的月钱,他花了整整一个上午的时间,大包小包地购了不少,尤其是给母亲的碧玉簪,可是他自己画的图样,又贴上整整六十块银元,在十天前就交玉店定制,今天才取回来。

想起他六岁那年顽皮地拿着母亲的定情信物碧玉簪到小溪边刺泥鳅,结果一把扎在卵石上,顿时断为三截,被母亲知道后,非但没有打骂,反而安慰了他一顿。本来,他也真以为母亲对这碧玉簪不在意,直到有一天晚上被尿憋醒起来小解时,发现母亲在油灯下对着断裂的玉簪抹泪,才让他体会到母亲对自己的爱!碧玉簪再珍贵,又怎么比得上儿子?就在那一刻,他就下定决心只要赚到足够的钱,第一件事就是还母亲一根同样的碧玉簪。

眼前的这支碧玉簪虽然雕刻得极为精巧,但怎么看都感觉比不上母亲原来的那支,可玉店的师傅却拍着胸膛说方圆百里之后,如果还有谁能雕出更好的,这只簪子就白送。算了,再怎么说总比现在母亲用的那支铜簪好多了,只能先将就着,看以后有没有机会再换吧!

将一切准备妥当,已是日近中午,看来只能吃过中饭再走,这样的话,以自己的脚程,回到家将礼物分完后,正好赶上晚饭。在灯光上,看母亲将一道道小菜端上桌,那种难以言传的温馨不是没经历过的人可以体会的。唯一遗憾的是,银针医师的胸章还没送到,否则,也好向母亲夸口几句。脑子里想着跟父母会面的情形,他将大包小包放在大宅卧室里后,到附近的一个小面摊上匆匆吃了一碗排骨面,就准备回去取包袱上路。

他刚回到门口时,就见一驾马车停在门口。谁会到大宅来?沈总管平常只是偶尔来一趟,也从不坐车,除了他之外,好像从没有人来拜访过。也许,他的心突然跳快了几下,脑海中浮现着一双如玉生香的纤手。

还没等他回过神来,“啪,啪,啪”从里面扔出一堆东西来,他定晴一看,全是自己今早买的一些东西,里面居然还有他平时起居的用具。他加快两步,快跨入门口时,就听里面一个如黄莺初啼般美妙的声音,却以一种恶狠狠的口气说:“快!快把这些破烂货给我扔到大街上去!沈万三从哪儿弄这些烂东西堆在这宅子里!”

“姑娘且慢!”张崇弛忙踏进门,就见中堂坐着一位双眉轻扬,凤眼瑶鼻,一入眼就让人有点被美丽灼伤感觉的红衣姑娘正坐着红木椅上,指点着两名奴仆和一名婢女将他的东西往外丢。她见张崇弛进来,双眉一挑:“你又是什么人?敢管姑娘的闲事!”

张崇弛施了一礼,说:“在下张崇弛,蒙沈总管关照,暂时借居于此!”

“什么?这个沈万三越来越没规矩了!这是什么地方,居然让一些不三不四的人借住!”

张崇弛压了压心头上顶的气,不卑不亢地说:“在下乃乐善堂坐堂医生,至于有没有资格住这里,恐怕不是姑娘说了算!”

正说话间,从内堂出来一位国字脸,浓眉大眼,年约五十上下的汉子,他一听到张崇弛的话,意外地“恩”了一声,追问一句:“你是乐善堂的坐堂医生?”

“正是!”

“你师承何人?”

“无师承!”

“这么说来,是家学渊源罗?”

又是一个查根问底的,难道师承、家学真那么重要吗?联想到自己在医术鉴定时的遭遇,张崇弛不由地在心底留下一个阴影,没有师承家学就不行吗?他虽没有傲气,但却傲骨天生,这个念头一生,以至于此后深蓝宝石大陆仅有的两大医圣:药医圣孙思邈和针医圣皇甫谧想收他为徒,都被他一口回绝。但现在他只能忍忍,回答说:“家父虽懂几分医术,但仅限于一些小病小痛!”

“你看看!你看看!姜五叔啊!这个沈万三是怎么打理乐善堂的?这样的人也能坐堂行医?我们乐善堂的牌子还要不要?”

姜五叔目光炯炯,落在张崇弛的脸上说:“你跟沈万三是什么关系?”

“蒙沈总管看得起,让我叫他一声伯父!”

姜五叔的脸色顿时沉了下来:“想不到沈万三居然任人唯亲!我现在告诉你,我是乐善堂总堂总管姜小白。你已经被乐善堂辞退了,立即收拾行李,搬出此处。”

张崇弛沉声说:“我受聘于乐善堂,是由沈总管下的聘书,暂居此处,也是沈总管的意思。如阁下对我不满,可以要求沈总管改变决定,这样大呼小叫,岂非有份?”

这下好了,连在下的谦称都省了!姜小白更加恼怒,这家伙口口声声沈总管,想来定然跟沈万三关系密切,所以才使得沈万三将一个乳臭未干的无术小儿放在乐善堂坐堂行医,让这小子仗势欺人,不知败坏了多少乐善堂的声誉。他不由地怒哼一声:“你以为本总管会放过沈万三?到时候他连自身都难保,又岂敢保你这小子,还不快滚!”

两个家仆见姜小白都发怒了,连忙上来想将张崇弛推出门外,还没等他们的手接触到张崇弛的衣服,空中一道白光闪过,两个家仆惨叫一声收回双手,手背上各有五道爪痕,深可入骨,鲜血淋漓。在张崇弛的肩上出现了圣猞猁,正嚣张地向靠近张崇弛的人挥舞着爪子。

张崇弛一拍圣猞猁:“老妖猫,不许伤人!”

不伤人就不伤人吧!圣猞猁跟着张崇弛几年下来,感情好的很,若因为这样一件区区小事暴露了自己的身份可划不来。它依言将双爪一收,伏在他的肩上!

“好可爱的小猫儿!”红衣姑娘叫着说:“喂,要多少钱,这只小猫儿我要了!”

拿钱买我?这年头的人真不知道死字怎么写?圣猞猁咕哝了一声,看了不看对方一眼。殊不知这人性化的动作各是让那红衣姑娘心头痒痒。

“对不起,这小猫儿是我的朋友!你听说过一个朋友卖多少钱吗?或者说姑娘经常将朋友卖着玩?”既然对方没什么礼数,想让张崇弛这样的一个年轻人始终保持文质彬彬可就难了!

“滚!”红衣姑娘大怒:“你还真以为我喜欢那只臭猫?只有你们这样的下人才会将一只畜生当朋友!”

她双脚一跺,将还放在厅堂的一只布包一脚踢散,里面全是张崇弛买的礼物,像给隔壁王妈的梳子、张爷爷的旱烟袋、小顺子玩的竹蜻蜓等等散落了一地,这些不值钱的东西更让她这个娇小姐看着不顺眼:“滚!滚出乐善堂和这家大宅!”

你完了,圣猞猁阴阴地看了红衣姑娘一眼,又伏下头。不过好在圣猞猁身为魔兽之王,在智慧上不亚于一只老狐狸,要是换作只是普普通通的魔兽,早就变身一口吃了那红衣姑娘。张崇弛浓眉一皱,刚想发作,就听门外急急地进来两个人,领头的正是沈万三。他原本笑容满面地带着个青衣人从乐善堂分堂过来,一看到马口的马车就心里吃了一惊。这姑奶奶不是每年十月进山学艺时,才来这里小住几天,今年怎么才七月末就到了?她可千万别跟张崇弛发生冲突才好。

他一进门,更是暗暗叫苦。不知是否前段时间太过顺利把运气给用完了,现在他是怕什么来什么啊!他刚想开口解释几句,就让姜小白一声断喊闷死在口中:“沈万三,你来的正好!你告诉这小子,他被乐善堂辞退了,而且马上搬出这属于总堂的宅子。至于你沈万三自己的事,我们随后再处理。现在不许你多说一个字,明白了吗?”

沈万三苦笑着看着张崇弛,一时之间不知从何开口。不过,这一打岔,倒让张崇弛正想发作的心情略略平和了一点,蹲下身来收拾他那只被打散的行李包。这时,那只碧玉簪正好从包里滑了出来,他刚想重新塞回去,就见身边红影一闪。那红衣姑娘已将玉簪抢在手中掂了掂说:“这玉虽然不怎么样,但样子倒也别致,跟那些破比,也算是好东西了,这是不是准备拿来向什么人行贿讨好的啊?”

热门小说推荐
八零之从摆摊开始

八零之从摆摊开始

姜丽云从小就想做个有钱人,她早年虽坎坷,但后来发愤图强,却也赚下亿万家产。但她所嫁非人,还被渣男害得半身瘫痪,要不是从小跟她一起长大的冯易不离不弃地照顾她,她不一定能活下来。可就连冯易,也早早去世。她这一生,充满遗憾。再睁眼,她回到了八七年,跟渣男相亲后的第二天。此时的她青春年少,她生活的这片土地上,还有无数商机等着她去挖掘。这一次,不管是婚姻还是事业,她都会走得顺顺利利!重生后的姜丽云拒绝了渣男,然后看着邻居家又黑又瘦的冯易叹气。那个上辈子能把她照顾妥帖,抱着一百多斤的她来去自如的冯易现在跟竹竿似的。她能怎么办?只能努力把他养壮。冯易父亲早逝,母亲带着他改嫁。家里五个孩子,他是最不受重视的那个,除了住在隔壁姜丽云,都没人搭理他。他最大的梦想,就是能跟姜丽云结婚,不能结婚的话,一辈子跟在姜丽云身后也是可以的。从某天开始,姜丽云开始投喂他冯易幸福得快晕了。村里人都很清楚,冯家不会给拖油瓶冯易娶媳妇儿,冯易注定当个老光棍。结果冯易把自己嫁了出去,嫁给了姜家三女儿。随着姜家老三越来越有钱,他也成了最让人羡慕的男人。阅读指南女主重生事业文,从摆摊开始慢慢发家致富,前期有家长里短。!...

神州雁回

神州雁回

可以不忠君,但不可不忠于大明!明人可以什么都没,但不能没了骨气!嘉靖末年,与鞑靼的战事常年不断。为国,弃个人安危于不顾为家,经营产业创造财富。于是,有人生有人死有人哭有人笑。终于,北雁南飞捷报传来,神州才得暂时安宁。...

奶爸的文艺人生

奶爸的文艺人生

粑粑!  刚穿越到平行世界,就看到有个精致可爱的小女孩喊自己爸爸,杨轶表示有些懵逼。  好吧,曦曦是百分之百的亲女儿,而孩子她妈居然是高冷绝美的过气歌...

重生日本当厨神

重生日本当厨神

作死发下大宏愿,宁愿吃料理到撑死的夏羽,来到一个令他完全陌生的食戟之灵世界。什么,厨神养成?你要满足的不仅仅是正常人类的食欲,还有各种各样的妖魔,百鬼夜...

我的母亲是现代人

我的母亲是现代人

为什么你会说番邦语?我姨娘教的。为什么你的乐器与别人的不一样?我姨娘给我做的。为什么你的羽毛能写字?我姨娘给我做的。这是温小六与别人的日常。后来温小六遇到了谢金科。...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他的嘴,比我还贱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