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格党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0章 嗨那个屠户(第1页)

嗨,那个屠户

到了镇上,苏清欢先带着陆弃前往药店,把晒干的草药卖了。

她懂得些炮制的皮毛,所以有些药材进行了简单处理,药店的董大夫也是个公道人,一筐草药给了她三串钱,就是三百文。

“这差不多是我五天采的药,一个月下来也就不到二两银子。”苏清欢叹了口气道。

陆弃道:“已经很多了。”

他对金银之事不是很关心,但是隐约记得宫里翻修的时候,一个工匠每个月也不过三两银子,而苦力们一个月不过五百文。

“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凑合着吧。”苏清欢很快笑了,“给你也用了不少药,都没算在里面;而且我知道有几味贵重药材在哪里,我还没舍得采集。走,咱们买东西去。”

她絮絮叨叨地道:“得买笔和砚台,被褥布料,米面调料…咱们先去买肉!”

苏清欢照顾陆弃,虽然心急如焚,走得却是不快,还在路上买了两个肉包子,自己咬一个,又递给陆弃一个。

陆弃也学着她的模样咬了一口,很香。

走到肉摊前,苏清欢豪爽地拿出一串钱:“来三斤肥肉,二斤里脊,两根大骨头。”

肥肉是用来熬油的,油渣可以包包子,很香;里脊肉质鲜嫩,苏清欢决定做个久违的费油又费糖的锅包肉;大骨头自然是熬汤给陆弃补身子。

这是张屠户家的肉摊,就是宋氏想要她做继室那家。

张屠户膀大腰圆,满脸横肉。见到苏清欢来,听到她的声音,他骨头都酥了——他正是在镇上见过苏清欢几次,才对她的美貌和爽利动了心,托人去打听她;也在听到宋氏狮子大开口索要二十两银子的时候咬牙应下了。

“苏姑娘,”张屠户脸色发红,露出与他脸上蛮肉十分不搭的羞涩,剔骨刀一划,足有七八斤的一大块肉就被割下来,“拿回家吃去,给钱就是打我的脸。”

苏清欢其实不讨厌他。他做生意很诚信,从不缺斤少两,也挺热心,虽然粗鲁,但是见到穷人偶尔来买肉开荤,多半都会送些骨头之类不值钱的搭头。

可是,这不代表她愿意被宋氏卖给他做继室,做他那个天天拖着鼻涕的七岁儿子的后娘。

“那怎么行?你这也要养家糊口的。”苏清欢爽朗一笑,“我相公喜欢吃肉,以后还要经常来买肉。你不收钱,我怎么好意思再来。”

说着,她回头看了一眼,面色娇羞。

张屠户仿佛被雷劈了一样,不知道怎么给他们夫妻割了肉,包了骨头。

看着陆弃的身材气势,他十分自卑,像双打的茄子一般,心里苦涩,但是又有个声音忍不住冒出来:她

就该找这样的男人吧。

他不信那些关于苏清欢的流言蜚语。

这个姑娘眼神清明,一看就是个好的。

他还有些庆幸,她名声坏了,否则哪里轮得到他一个鳏夫。

宋氏信誓旦旦地跟他保证,只要银子给足了,一定把苏清欢嫁给他。他凑足了银子,却没想到…

可是当他看到两人离开时,陆弃一瘸一拐的走路,张屠户忽然又觉得自信心回来了:那男人再好,不还是个跛子?而且苏清欢还作姑娘打扮,不会在这几天内已经仓促成亲的。他要去苏家问问,他还要最后争取一次!

肉也不卖了,买了两个馅饼给儿子充饥,把他交给旁边的邻居看管,张屠户急匆匆就要往隔壁村赶去。

他儿子擦着鼻涕,拉着他油乎乎的袖子,结结巴巴地问:“爹,爹,去,去,去哪里…”

“去给你找个娘!豆子你听话!”

“我,我,我也,也要,要找娘。”

豆丁三岁没了娘,对亲娘没什么记忆了,但是很羡慕别的孩子都有娘。

热门小说推荐
侯爷家的当家俏主母

侯爷家的当家俏主母

侯爷家的当家俏主母是不道心精心创作的灵异,旧时光文学实时更新侯爷家的当家俏主母最新章节并且提供无弹窗阅读,书友所发表的侯爷家的当家俏主母评论,并不代表旧时光文学赞同或者支持侯爷家的当家俏主母读者的观点。...

富贵不能吟

富贵不能吟

青砖绿瓦,陌上花开香染衣朱门紫殿,素手摘星霓作裳。...

空间农女:疯批相公娇弱可欺

空间农女:疯批相公娇弱可欺

空间美食穿越定国将军府唯一的女儿在三岁那年走失,众人都以为她凶多吉少,谁知十年之后,他们竟将人找了回来。京城各家公子小姐议论纷纷,说这流落农户的将军府小姐肯定又蠢又穷又丑还没人要。听闻此言...

对不起,我的爱人是祖国[快穿]

对不起,我的爱人是祖国[快穿]

对不起,我的爱人是祖国快穿...

豪门父母和顶流哥哥终于找到了我

豪门父母和顶流哥哥终于找到了我

新文当高门找回我后已开点击专栏可见文案陆家从小失踪的女儿找回来了!她被人贩子拐走十几年,这辈子算毁了!陆家夫妻见到第一面,就觉得女儿不太对,他们不求人有出息,只希望对方快乐。陆挽活得像个杂草,硬核当了十七岁男孩,连着户口本上都是属性男。突然一天,她成了流落街头的富家千金?陆挽觉得很好,她只想做个普通的姑娘。好好学习,岁月静好,不打架,不骂人。科学家老爸女儿你放心,成绩差不要紧陆挽我从小靠着读书赚钱,拿奖学金苟命。顶流大哥卧槽这是我妹妹,头发比我还短?陆挽原来同学杂志上的小白脸是我大哥,我还没有嫌弃你呢。以前的小弟老大你为了躲我们居然穿女装?卧槽胸肌练的比以前还大陆挽一段时间后,心怀怜悯和愧疚的家人,和等着看山鸡飞到豪门闹笑话的人,都觉得情况很不对。家人终于找到了女扮男装十七年的我,并认为我是小可怜(不是)沙雕团宠打脸爽文下一本当高门找回我后林溪十四岁女扮男装代父从军,马革裹尸的过了几年,从士兵做到先锋。突然有天仗打完了,她也被亲生父母找了回去。成为了高门多年前走丢的嫡女,只是重伤后失去记忆。—林溪下意识觉得这样的生活很好,终于能坐下来好好吃饭。她未能如愿,指腹为婚的未婚夫冷眼相对,宅门内挑衅不断。这可是京城最气派的酒楼,乡下丫头没见过这么精致的吃食吧?她不评价吃食,只觉得这边地势最高,设两个弓箭手便能控制整条街,甚好。天啦,你女红这么差!?女红,红色,她想到了人血。陆焰上前线督军,意外被刺客捅成重伤。恰逢王上病重,战事叫停,众王子开始夺位大战。陆焰权衡利弊后,装成使差远走郑国,养伤暂避风头。他决心找出刺客,谁能想到英姿飒飒的刺客变成了女人?还忘记了自己是谁?后来,陆焰韬光养晦几年回去,从一众兄弟里杀出血路。新王登基三年,吞并周边两国,设新郡,并修书一封给郑王。郑王哆嗦打开,见上面写孤有一计能保两国十年不交战,让英国公嫡女做孤王后,否则孤定三月破尔都城,再抢英国公嫡女当我王后,尔必死。郑王???...

侯门娇女狠角色

侯门娇女狠角色

她也曾温婉谦恭,娇媚可人,然而为了她的丈夫,那个一国之君,她身披战甲成了人人惧怕的鬼将军,可终究落了个家破人亡,身心皆残的下场。她抱着极度不甘奔赴黄泉,睁眼却回到了十年之前,那个一切都还没发生的年龄。于是,她画了一条很长的索命线,她要把前世那些拉她入地狱的人扼杀在摇篮里,姨娘想要她命,那就去死吧,妹妹想要她的命,那也去死吧。前夫,嗯,不能死的那么快,得留着慢慢收拾。只不过,这线画着画着怎么就歪到了那个清冷凉薄的景逸王身上???好吧,这位前世的时候就是她极少数的知己,有恩无仇,她只能收起獠牙还时不时的顺顺毛。你的意思是,你嫁给他五年?还有两个孩子?她眨巴眨巴水眸,点头如捣蒜。于是,某人的醋坛...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