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格党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四十四章翼展超过四十尺(第1页)

“不太对!”

对岛屿可能的变化,有了一些猜测,克里斯琴终于也意识到了一些东西,这座岛屿过分的安静了。

他们穿越半座岛屿到来这里,竟似一点猛兽的吼叫声都没听到。

一路过来,除了那些相对温驯的食草动物,别说是暴龙了,哪怕是鳄鱼类,哪怕是蟒蛇类,甚至哪怕仅仅只是食肉动物,竟是都没发现。

直到到了眼前这密林。

“莫非,食肉猛兽都被这些虫子给吃了?”

“但吃光食肉猛兽,却留着食草动物……”

克里斯琴眼中一下露出了浓浓的警戒,他自然不会认为,这些长相如此狰狞的大虫子,会是善良阵营的。

更大的可能,恐怕是有什么东西,在背后操纵着它们吧?

“希里亚所遗留的‘水生’,必定就在这东西的巢穴里!”

“那些暴龙,必定也是被这东西吃掉了!”

“必须要探清它究竟是什么东西。”

“否则这条航路的转移计划,就要被迫停止了。”

深吸了一口气,将心中的不安压了下去,一手按在胸前,那里是一枚圣徽,圣徽之上,一头海蓝色的海豚。

“伟大的海底之王,海底知识与美丽之神,请引导您虔诚的信徒前进的方向。”

默默的祈祷,并没有引来神灵的注视,但却让克里斯琴冷静下去了。

目光扫视着前方越来越多,越来越密集的虫子,走在最前面的他,轻轻地举了下手。

如释重负,后方三人一下停住。

又做了个绕弯的动作。

会意,四人便潜行着,缓缓地向后方退去。

但还未等他们退出密林。

一阵密集的“嗡嗡”声,突地从悬崖那边的天空传了过来。

无比之快的速度,一个完全由虫子构成的阴云,从他们头顶一飞而过,转眼就没入了某片树林,几声动物的惊鸣,但刚起,又立即戛然而止。

不由,四人的目光就交汇到了一起,俱都看到了对方的惊色。

太多了!

这个念头还没落定,其中一人的目光猛一抬高,眼中的惊色瞬间变成了惊骇!

立即,其他几人也顺着他的视线,看向了那边。

“??”

似乎没任何异常。

但这个念头还没落定,更猛烈的嗡嗡之声一下轰鸣了起来。

自悬崖那边,数不清的洞穴洞窟里,无法计数的大虫子铺天盖地地腾飞了出来。

暴风雨来临之前的乌云一样。

那血红的大眼睛,更密集到了,让人看一眼,眼睛都难以接受。

不敢有任何的动作。

四人无声地隐藏在树后,一动不敢动。

良久之后,那边的声势才渐渐平息下去。

“退!”

克里斯琴终于打消了刺探的念头。

这种规模的虫海,背后再有东西指挥,简直能让人绝望!

他的防护邪恶法阵,恐怕都要被瞬间淹没。

热门小说推荐
八零之从摆摊开始

八零之从摆摊开始

姜丽云从小就想做个有钱人,她早年虽坎坷,但后来发愤图强,却也赚下亿万家产。但她所嫁非人,还被渣男害得半身瘫痪,要不是从小跟她一起长大的冯易不离不弃地照顾她,她不一定能活下来。可就连冯易,也早早去世。她这一生,充满遗憾。再睁眼,她回到了八七年,跟渣男相亲后的第二天。此时的她青春年少,她生活的这片土地上,还有无数商机等着她去挖掘。这一次,不管是婚姻还是事业,她都会走得顺顺利利!重生后的姜丽云拒绝了渣男,然后看着邻居家又黑又瘦的冯易叹气。那个上辈子能把她照顾妥帖,抱着一百多斤的她来去自如的冯易现在跟竹竿似的。她能怎么办?只能努力把他养壮。冯易父亲早逝,母亲带着他改嫁。家里五个孩子,他是最不受重视的那个,除了住在隔壁姜丽云,都没人搭理他。他最大的梦想,就是能跟姜丽云结婚,不能结婚的话,一辈子跟在姜丽云身后也是可以的。从某天开始,姜丽云开始投喂他冯易幸福得快晕了。村里人都很清楚,冯家不会给拖油瓶冯易娶媳妇儿,冯易注定当个老光棍。结果冯易把自己嫁了出去,嫁给了姜家三女儿。随着姜家老三越来越有钱,他也成了最让人羡慕的男人。阅读指南女主重生事业文,从摆摊开始慢慢发家致富,前期有家长里短。!...

神州雁回

神州雁回

可以不忠君,但不可不忠于大明!明人可以什么都没,但不能没了骨气!嘉靖末年,与鞑靼的战事常年不断。为国,弃个人安危于不顾为家,经营产业创造财富。于是,有人生有人死有人哭有人笑。终于,北雁南飞捷报传来,神州才得暂时安宁。...

奶爸的文艺人生

奶爸的文艺人生

粑粑!  刚穿越到平行世界,就看到有个精致可爱的小女孩喊自己爸爸,杨轶表示有些懵逼。  好吧,曦曦是百分之百的亲女儿,而孩子她妈居然是高冷绝美的过气歌...

重生日本当厨神

重生日本当厨神

作死发下大宏愿,宁愿吃料理到撑死的夏羽,来到一个令他完全陌生的食戟之灵世界。什么,厨神养成?你要满足的不仅仅是正常人类的食欲,还有各种各样的妖魔,百鬼夜...

我的母亲是现代人

我的母亲是现代人

为什么你会说番邦语?我姨娘教的。为什么你的乐器与别人的不一样?我姨娘给我做的。为什么你的羽毛能写字?我姨娘给我做的。这是温小六与别人的日常。后来温小六遇到了谢金科。...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他的嘴,比我还贱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