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格党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一百二十四章 我有一件至宝献上(第1页)

,,,!

>“嗯,下去吧!速速把圣子殿下的供奉准备好!如果办不好……”

金甲神将抬眼朝墨知秋扫了一眼,冷笑一声,“那就拿你自己当供奉吧!”

“是!必不会让使者大人失望!”

墨知秋心头怒火翻腾,却不得不低头服软,躬身告退!

“囚笼之地虽然贫瘠,但是……这些酒水点心倒也精致。”

端坐在案几边,金甲神将伸手提起酒壶,往嘴里灌了一口,长长的吐出一口酒气,微微点头。

虽然不是什么灵酒仙酒,却也别有一番滋味。

几口灌下去,酒壶空了!

“来人,拿酒来!”

意犹未尽的金甲神将,一把丢开空酒壶,扯着嗓子一声大吼。

“来了!来了!”

话音刚落,一个青年男子双手托着一个托盘,匆匆走进殿堂。

“使者大人,您的酒!”

青年男子满脸堆笑的跪倒在地,献媚讨好的将酒壶奉举过头顶,奉送到金甲神将面前。

“嗯!”

看着青年男子恭敬的模样,金甲神将满意的点了点头,伸手接过酒壶,一仰脖子,又是一口灌了下去。

“这酒……不错!”

吐了一口酒气,金甲神将放下酒壶,发现那个送酒的青年男子,仍然跪在前方。

“你……还有何事?”

金甲神将歪着脑袋瞥了前方的青年男子一眼,感受到青年男子体内萦绕的金气,看出这是一个刚刚踏入灵种境界的小修士。

这种小修士,一心巴结大人物,想要得到一些好处,这种事情实在是太常见了。

“使者大人,小人有幸得了一件至宝,正要供奉给大人!”

青年男子满脸讨好的微笑,伸手取出了一片通体火红,晶莹剔透的玉佩,双手托在手中,呈到金甲神将的面前。

“宝物?嗤,这个囚笼之地,哪有什么宝……咦?”

本来,金甲神将对青年男子送上来的宝物根本提不起兴趣。在这个贫瘠的囚笼之地,哪有什么宝物?

然而……当他看到青年男子奉上来的红色玉佩,看到玉佩上铭刻的玄奥符文,顿时浑身一震。

天人之宝!这绝对是天人之宝!

玉佩上铭刻的道纹,透出一股法则道韵,这分明是已经感悟了法则奥妙的天人大能留下的至宝!

发了!发了!竟然还能遇到这种天人之宝,真是天降横财啊!

金甲神将两眼放光,伸出的手都有些颤抖了!

就算身为宝灵圣子的护卫,金甲神将在大梵天、天宝界,仍然只能算是低等修士。

天人是什么存在?那是执掌一方界域的一界之主!

宝灵圣子就是大梵天,天宝界的界主之子。

然而,就算以宝灵圣子的身份,都没机会获得天人之宝。

以金甲神将的身份地位,天人之宝这种东西,完全是做梦都想不到的!

“赚大了!赚大了!这次……本座赚大了!”

一件天人之宝就在眼前,金甲神将激动的浑身发抖了。

“赚大了么?你还能赚得更大!”

低头奉上红色玉佩的青年男子,眼中闪过一丝冷笑,“你以为我的东西是这么好拿的?”,!

热门小说推荐
八零之从摆摊开始

八零之从摆摊开始

姜丽云从小就想做个有钱人,她早年虽坎坷,但后来发愤图强,却也赚下亿万家产。但她所嫁非人,还被渣男害得半身瘫痪,要不是从小跟她一起长大的冯易不离不弃地照顾她,她不一定能活下来。可就连冯易,也早早去世。她这一生,充满遗憾。再睁眼,她回到了八七年,跟渣男相亲后的第二天。此时的她青春年少,她生活的这片土地上,还有无数商机等着她去挖掘。这一次,不管是婚姻还是事业,她都会走得顺顺利利!重生后的姜丽云拒绝了渣男,然后看着邻居家又黑又瘦的冯易叹气。那个上辈子能把她照顾妥帖,抱着一百多斤的她来去自如的冯易现在跟竹竿似的。她能怎么办?只能努力把他养壮。冯易父亲早逝,母亲带着他改嫁。家里五个孩子,他是最不受重视的那个,除了住在隔壁姜丽云,都没人搭理他。他最大的梦想,就是能跟姜丽云结婚,不能结婚的话,一辈子跟在姜丽云身后也是可以的。从某天开始,姜丽云开始投喂他冯易幸福得快晕了。村里人都很清楚,冯家不会给拖油瓶冯易娶媳妇儿,冯易注定当个老光棍。结果冯易把自己嫁了出去,嫁给了姜家三女儿。随着姜家老三越来越有钱,他也成了最让人羡慕的男人。阅读指南女主重生事业文,从摆摊开始慢慢发家致富,前期有家长里短。!...

神州雁回

神州雁回

可以不忠君,但不可不忠于大明!明人可以什么都没,但不能没了骨气!嘉靖末年,与鞑靼的战事常年不断。为国,弃个人安危于不顾为家,经营产业创造财富。于是,有人生有人死有人哭有人笑。终于,北雁南飞捷报传来,神州才得暂时安宁。...

奶爸的文艺人生

奶爸的文艺人生

粑粑!  刚穿越到平行世界,就看到有个精致可爱的小女孩喊自己爸爸,杨轶表示有些懵逼。  好吧,曦曦是百分之百的亲女儿,而孩子她妈居然是高冷绝美的过气歌...

重生日本当厨神

重生日本当厨神

作死发下大宏愿,宁愿吃料理到撑死的夏羽,来到一个令他完全陌生的食戟之灵世界。什么,厨神养成?你要满足的不仅仅是正常人类的食欲,还有各种各样的妖魔,百鬼夜...

我的母亲是现代人

我的母亲是现代人

为什么你会说番邦语?我姨娘教的。为什么你的乐器与别人的不一样?我姨娘给我做的。为什么你的羽毛能写字?我姨娘给我做的。这是温小六与别人的日常。后来温小六遇到了谢金科。...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他的嘴,比我还贱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