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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于十八岁分别时候在法国梧桐下的吻,时隔几年之后重逢的这骤然的吻,充分了展示了什么叫衣冠禽兽。
时简最后放开她的时候低低的在她颈侧笑,有点勾人的感觉。
“时小漫,我和你哥很熟,你卖你哥前也不知道想清楚该怎么说。”
时漫漫有些晕乎乎的,半晌才是反应过来,愣了愣,接着可能是又感觉之前的事情有点尴尬,就撇过头去不说话了。
时简噗嗤笑了,最后还是没忍住。
“傻傻的,怎么我就那么喜欢呢?”
他指尖捏着她白白净净的面容上。
本来就是陪着爸爸来看病,时小姐又是一个以自己纯天然素颜自豪的人,自然就没有化什么妆。
年纪大到了黄花菜年纪的女孩子大多数都会多注重一点保养,因此时简指尖触碰到的依旧是许多年前那样的感觉。
她下意识就想和他撒娇闹着说什么,这是当年和他在一起时候的习惯。
可是记起来现在是几年之后,就有一种酸酸涩涩的感觉从心底一直蔓延到眼眶,仿佛在他的眼前她一切都是溃不成军。
包括这几年一个人行走在这个世界上那种蚀骨的思念。
她嗓音有点疏冷的感觉,又和之前一样很平静的看着他,眼底没有什么多余的情绪,慢吞吞地,一个字一个字的认真强调。
“时简,我希望你清楚一件事情。”
“我们已经分手了。”
是啊。
不是你。
也不是我。
而是我们。
我们已经分手了。
不是亲密无间的恋人,也算不上青梅竹马的情分,毕竟怎么说都有一种牵强的隔阂。
但是习惯性地喜欢一个人已经是改不掉的习惯。
他一开始想着的是慢慢来不要着急。
等见到时小漫的时候,就和当年一样的说句好久不见,接着把剩下的几个分外想念偷偷的藏在心底,除了他自己没人知道。
但是时简喜欢时小漫。
喜欢到疯了。
他不想做高处不胜寒的帝王,哪怕经年之后,时简也依旧是想做宠爱那只狐狸的帝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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