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夏日的北美洲某个无人问津的岛屿上,烈日炙烤着大地,即使参天树木遮天蔽日,也无法让人忽视这个季节的温度。
考古人员们发现了两具巨型恐龙化石,经过专家的分析,其中一具化石是霸王龙的,另一具化石很陌生,相对而言也很特殊。
它竟然拥有一对毫无作用的翅膀骨,这是个重大的发现,这说明恐龙界还有新的物种诞生。
然而更让他们吃惊的是,这两具化石的姿态,另一个未知的恐龙化石像是被霸王龙拥在怀里,他们死前应该都是相爱的,考古人员们把两具恐龙化石命名为“拥抱”。
并且给拥有翅膀骨的化石起了名字,“butterfly(蝴蝶)”。
因为它的那对翅膀骨,被技术人员还原出来之后,发现和蝴蝶的很像。
他们一致认为,在霸王龙化石身边发现这个化石,很大可能因为他是霸王龙的伴侣。
但到底是不是,考古人员也只是猜测,如果真如他们所想,那它们的爱情也太美好。
连人类都羡慕的程度。
那么在6500万年以前的白垩纪时期,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呢?这两具化石,是自然死亡还是非自然死亡,这是考古学者们要研究的问题。
如果是遭遇了大灭绝而死亡的一对情侣,那它们的爱情也太过凄美。
若是自然死亡,那它们活着的时候一定很相爱吧。
学者们想还原当时的情景,可是想象力始终受了限制。
6500万年以前,白垩纪时代,各种各样的史前巨物出没,其中包括当时的霸主霸王龙,他们是由某种特暴龙演化而来,成了这片土地上最凶残的猎食者。
而在大片海洋阻隔的某个海岛上,还生存着一种巨型且从未被人类发现过的食草恐龙,他们的身体高大魁梧,但比其他的恐龙多了一对毫无作用的翅膀,是用来平衡他们巨大身躯的。
他们的身高可以和霸王龙相互媲美,脖颈细长,但始终没有霸王龙的平衡性,所以进化出了平衡身体的翅膀,这翅膀并不是用来飞的。
这个恐龙族群由一个年长的母龙带领,他们远离了食肉恐龙的区域,在小岛上过着与世无争的生活。
因为很少有巨型食肉恐龙能游过这几十里宽的海洋来到岛上,而海洋里生存的苍龙首领,是母龙首领的丈夫,苍龙们还是他们的朋友,也做着保卫他们族群的工作。
母龙首领的幼崽只活下来了一个,是个oga,以后要担任起首领的责任,而为了把这个幼崽养大,族群内的所有恐龙都把他当成神灵一般。
他的翅膀都比一般的恐龙要漂亮地多,每当他展开那对翅膀的时候,就像一个大型的蝴蝶要展翅高飞。
叶臻就是那个被族群保护地密不透风的未来首领oga。
他是母亲和苍龙首领好之前,孵化出的唯一一只纯种蝴蝶龙。
当他睁开眼睛的时候,他还在母亲生下的蛋壳里,好不容易孵化出来,被母亲当宝贝似的养在岛上。
娇养了十七年,他也即将成年。
他现在处于亚成年期,但不多久该成年了,母亲也开始担心他的配偶问题。
叶臻是拥有全部记忆的,他想找凯撒尔,可是这茫茫史前北美,他要去哪里找凯撒尔啊。
他从小到大都没出去过小岛,母亲甚至都不让他去海边和苍龙们玩耍,可母亲的配偶是苍龙首领诶。
叶臻不能理解母亲的行为,他就像个被保护在温室里的花朵,什么都要听母亲的,作为一个族群的首领,母亲的脾气那可是相当暴躁,叶臻这些年也不敢去挑衅母亲的权威。
想着等他长大了,他再想办法找凯撒尔。
可如今看来,找凯撒尔是没有什么希望了。
他总是望着一望无际的海洋发呆。
族群里喜欢他的恐龙也多,他也有几个比较关系好的朋友,但他们长大后,友情性质就变了,他们都想追叶臻。
叶臻全部拒绝,他要在成年期到来之前,找到凯撒尔。
可是好像机会并不是很大。
然而离谱的不是这史前找不到凯撒尔的踪迹,而是母亲的行为。
侯爷家的当家俏主母是不道心精心创作的灵异,旧时光文学实时更新侯爷家的当家俏主母最新章节并且提供无弹窗阅读,书友所发表的侯爷家的当家俏主母评论,并不代表旧时光文学赞同或者支持侯爷家的当家俏主母读者的观点。...
青砖绿瓦,陌上花开香染衣朱门紫殿,素手摘星霓作裳。...
空间美食穿越定国将军府唯一的女儿在三岁那年走失,众人都以为她凶多吉少,谁知十年之后,他们竟将人找了回来。京城各家公子小姐议论纷纷,说这流落农户的将军府小姐肯定又蠢又穷又丑还没人要。听闻此言...
对不起,我的爱人是祖国快穿...
新文当高门找回我后已开点击专栏可见文案陆家从小失踪的女儿找回来了!她被人贩子拐走十几年,这辈子算毁了!陆家夫妻见到第一面,就觉得女儿不太对,他们不求人有出息,只希望对方快乐。陆挽活得像个杂草,硬核当了十七岁男孩,连着户口本上都是属性男。突然一天,她成了流落街头的富家千金?陆挽觉得很好,她只想做个普通的姑娘。好好学习,岁月静好,不打架,不骂人。科学家老爸女儿你放心,成绩差不要紧陆挽我从小靠着读书赚钱,拿奖学金苟命。顶流大哥卧槽这是我妹妹,头发比我还短?陆挽原来同学杂志上的小白脸是我大哥,我还没有嫌弃你呢。以前的小弟老大你为了躲我们居然穿女装?卧槽胸肌练的比以前还大陆挽一段时间后,心怀怜悯和愧疚的家人,和等着看山鸡飞到豪门闹笑话的人,都觉得情况很不对。家人终于找到了女扮男装十七年的我,并认为我是小可怜(不是)沙雕团宠打脸爽文下一本当高门找回我后林溪十四岁女扮男装代父从军,马革裹尸的过了几年,从士兵做到先锋。突然有天仗打完了,她也被亲生父母找了回去。成为了高门多年前走丢的嫡女,只是重伤后失去记忆。—林溪下意识觉得这样的生活很好,终于能坐下来好好吃饭。她未能如愿,指腹为婚的未婚夫冷眼相对,宅门内挑衅不断。这可是京城最气派的酒楼,乡下丫头没见过这么精致的吃食吧?她不评价吃食,只觉得这边地势最高,设两个弓箭手便能控制整条街,甚好。天啦,你女红这么差!?女红,红色,她想到了人血。陆焰上前线督军,意外被刺客捅成重伤。恰逢王上病重,战事叫停,众王子开始夺位大战。陆焰权衡利弊后,装成使差远走郑国,养伤暂避风头。他决心找出刺客,谁能想到英姿飒飒的刺客变成了女人?还忘记了自己是谁?后来,陆焰韬光养晦几年回去,从一众兄弟里杀出血路。新王登基三年,吞并周边两国,设新郡,并修书一封给郑王。郑王哆嗦打开,见上面写孤有一计能保两国十年不交战,让英国公嫡女做孤王后,否则孤定三月破尔都城,再抢英国公嫡女当我王后,尔必死。郑王???...
她也曾温婉谦恭,娇媚可人,然而为了她的丈夫,那个一国之君,她身披战甲成了人人惧怕的鬼将军,可终究落了个家破人亡,身心皆残的下场。她抱着极度不甘奔赴黄泉,睁眼却回到了十年之前,那个一切都还没发生的年龄。于是,她画了一条很长的索命线,她要把前世那些拉她入地狱的人扼杀在摇篮里,姨娘想要她命,那就去死吧,妹妹想要她的命,那也去死吧。前夫,嗯,不能死的那么快,得留着慢慢收拾。只不过,这线画着画着怎么就歪到了那个清冷凉薄的景逸王身上???好吧,这位前世的时候就是她极少数的知己,有恩无仇,她只能收起獠牙还时不时的顺顺毛。你的意思是,你嫁给他五年?还有两个孩子?她眨巴眨巴水眸,点头如捣蒜。于是,某人的醋坛...